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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四步调解”成效高

  发布时间:2009-07-08 10:04:20


    鄢陵县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司法原则,采取“四步调”即“送达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 ”的工作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2009年上半年,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70%以上,通过调解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100%.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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