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人民法院系统在司法廉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向全国法院颂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五个严禁”的内容是:一是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是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是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是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是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认真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在新的历史时期搞好审判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落实“五个严禁”是搞好新时期法院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中国共产党在上个世纪初诞生之时,就把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实现振兴中华做为自己的伟大使命,为实现这一伟大历史使命,我们党把严格的组织纪律,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作为党实现伟大理想的手段和保证,也正是由于上述纪律保证才使我们党领导的革命力量由小到大,由弱变强,我们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任务,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经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打败日本军国主义的侵略,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践反复证明,在长期的革命和战争时期,严格的组织纪律和不拿人民群众一针一线的“八项注意”是我们党取得革命事业成功的铁的保证。人民法院作为政法机关,所担负的审判事业是我们党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化解矛盾定纷止争,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历史重任,在祖国现代化建设的今天,人民法官要完成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就必须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和清正廉法一尘不染的工作作风作为保证,而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五个严禁”是上述制度保证的最完美体现。
二、认真履行“五个严禁”是人民法院工作性质和任务决定的。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调处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保障正常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发展,我国社会正处于经济快速发展期,对敌斗争复杂期,各种矛盾凸显期,各种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会越来越多地以案件形式反映到人民法院,人民法官面临着越来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既要依法裁判,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又要对这些大量的矛盾和纠纷进行消化和平息。随着法官在定纷止争中作为终局裁判者权力的越来越大,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会想方设法拉拢腐蚀法院干警。我们手中的权利是把双刃剑,法官既能利用手中的审判权,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反之,法官在利用权利时如不能正确把握好自己,违反“五个严禁”中所禁止的行为,就会使自己陷入违纪甚至违法的深渊,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提出就是针对法院的工作性质,法官承受的工作任务,从源头上预防和抵制司法腐败的重要举措,这是直接针对法院审判工作中权钱交易的职务犯罪行为,从法院工作的大处着眼,从小事入手应运而生,适时出台的有效措施。
三、认真执行“五个严禁”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出现一系列严峻问题的迫切要求。
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是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灵魂和生命线。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的广大法官在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以“三个至上”为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根本宗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涌现出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先进集体和优秀法官。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法官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风气,无时无刻不在影响法官这个特殊的群体。目前法院的办公条件,法官的各种待遇特别是经济不发达地区基层法官的待遇还不高,与面对的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相比,工作压力精神压力太大,二者形成强烈的反差,干警的心理失衡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由于受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的影响和侵蚀,少数干警的权利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不断发生,个别法官利用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情节越来越恶劣,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严重损害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形象。近年来,上至最高法院,下至基层法院查处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触目惊心,而这些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就是从“五个严禁”中所列举的“细节”、“小事”上不注意开始,由小到大,由浅到深,逐步恶化,由违纪到违法,一步步走向犯罪的道路,就在我们身边也不乏反面典型,教训惨痛,应该警钟长鸣。
在审判工作中,要做到“五个严禁”,应做好下列几个方面:
一、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构筑法官的守廉意识。
政治思想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的规定,构筑廉政防线,更应该建立长效教育机制。作为审判机关,在当今社会大变革的时代,审判法官置身于权利与矛盾的风口浪尖,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涉法涉诉上访,错案责任追究,媒体争相曝光,多方涉诉问责,使广大法官感受到越来越多的无奈和困惑。因此当今社会加强法官的政治教育问题尤为重要,无论工作任务多忙,都不能忽视法官的教育问题,将政法机关开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三个至上”的宗旨意识教育融入到“五个严禁”的具体行动之中。大力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同时引用本系统本部门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警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也要利用近年来出现的腐败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以先进人物为楷模,以反面典型为警钟,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防范意识,使每位干警从内心深处算好“七本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智者,以他人惨痛教训警示自己;愚者,以自己沉重代价唤醒别人,以廉政教育促使法院干警坚守“五个严禁”的职业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构建“阳光审判”,拓宽监督制约渠道。
坚决抛弃审判工作神秘化的衙门倾向,把法院的审判和执行等业务工作,除涉及个人隐私,国家商业秘密和按照法律规定不允许公开的除外,都要向当事人和社会各界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廉洁,以公开赢得全社会对法院审判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拓宽对法官的内部监制约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要加强审判监督庭的力量,并与法院内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建立案件评查机制,以案查案,以查案促审判业务部门的执法规范化建设。对内还要建立干警廉政档案,使每位干警是否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况有据可查,并把廉政档案做为干警晋升、晋级、奖惩罚劣的依据。对外要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聘请社会各界人士为廉政监督员,定期召开座谈会,对重大影响社会各界关注的典型案件的审判执行情况及时向廉政监督员通报,对法院的各项工作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通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使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与全社会监督法官依法行使审判权完美地结合起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了解法院,人人监督法官,社会各界支持法院工作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