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级法院送健身器材进乡村
作者:许昌县法院葛现军 发布时间:2009-07-17 16:29:31
村民们观看刚从车上卸下来的健身器。
为了丰富农民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推进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新农村建设的发展。7月16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高院文明办法官刘影的带领下,驱车50余公里,将价值2万余元的健身器材捐赠给许昌县禄马村,支持服务新农村建设文化体育事业,受到当地干部群众的欢迎。看到这些崭新的健身器材,村民们都乐开了花。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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