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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巧借外力成功调解一起长达12年的宅基地纠纷

  发布时间:2009-07-17 16:36:07


    一起长达12年之久的宅基地纠纷, 经鄢陵法院彭店法庭与村委会、乡政府联合调解,这场马拉松式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原告左某与被告张某系鄢陵县某村村民,原告宅基地西南角与被告宅基地的东北角相邻(原、被告的宅基地均系老宅),1997年,被告在其宅基地上建房时,原告认为被告所建房屋的东北角占压了其西南角的宅基地,即要求马坊乡政府处理,乡政府处理后,确认被告占压原告1.76平方米土地的事实,但未明确房屋的拆除问题。随后,原告依据乡政府的处理决定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后因该纠纷一直协商未果,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超占其宅基地上的房屋。但被告始终认为其并未占压原告的宅基地。

    案件起诉到法庭后,法庭的法官采取了审慎处理的态度,通过现场勘验及走访村民、干部,发现被告及多数村民均未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且原、被告相邻处无灰桩,加之原处理该纠纷的乡、村干部已调离或外出,使得案情变得扑朔迷离,如何审理一时也陷入僵局。然而,法官并未被诸多困难吓到,而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理念,及时与马坊乡政府的相关领导通报案情,寻求支持,最后结成法庭、乡政府、村委会三家联调工作组,不分昼夜和节假日,不厌其烦地到原、被告家中讲法析理,进行唠家常式的调解。功夫不负有心人,联调工作组经过多次多方劝说、开导,被告终于同意在其以后拆除房屋重建时,将房屋东北角1.76平方米宅基地交由原告使用,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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