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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召开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转段动员会

  发布时间:2009-07-17 17:26:01




   7月17日上午,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许昌中院召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转段动员大会,总结分析检查阶段工作,安排部署整改落实阶段任务,推动学习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取得实效。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梁开生在会上作了转段动员报告,他指出,学习实践活动进入分析检查阶段以来,市中院按照市委的工作要求,紧密联系法院实际,坚持把深化认识和学习、查找和解决问题、动员和依靠群众贯穿始终,突出重点,把握关键,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分析检查阶段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个别干警对分析检查工作的认识还不够到位,积极性不够高;二是结合法院工作实际,突出实践特色上还需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三是宣传力度还不够强;四是边学边改的力度还不够大。这些问题的存在,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在整改落实阶段认真加以解决。

    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梁开生院长代表党组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整改落实重要意义。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化思想观念,明确目标责任,充分认识到抓好整改落实是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的有效举措,是确保活动实现预期目标的关键步骤。

    二是要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切实做到“四明确一承诺”。要以党组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广泛吸纳广大党员干部的合理化建议,制定整改方案,设立“销号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目标和时限要求、措施、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并向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章可循,群众满意度测评有据可依。

    三是要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成果取信于民。要本着对党负责、对审判事业负责、对群众负责的态度,积极采取有效方式,解决那些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如执行难、涉诉信访等问题,以实际行动和成效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学习实践活动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四是要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前一阶段,我们把解决问题和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先后出台实施了服务企业发展、司法便民、案件质量评查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效果明显。整改落实阶段要对现有的制度规定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并逐步建立法院司法政务管理新机制、审判质效考评体系和法官廉政监督体系,努力形成一套既管当前、又管长远,保障和促进全院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确保法院科学发展的正确方向。

    五是要抓好活动总结测评,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上水平。总结测评是学习实践活动的最后一个环节,更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新起点。要采取分层面、集中评议、无记名投票等形式,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群众满意度测评,全面总结成功经验和做法。对一些群众认可、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形成工作机制长期坚持,切实把群众满意度测评结果作为深化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新起点,转化为推进审判工作发展的新动力,不断促进法院科学发展上水平。

    会上下发了《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活动方案》。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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