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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公布

  发布时间:2009-07-17 17:21:20


    为改善行政审判的司法环境,监督和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推动行政审判事业深入发展,省法院要求全省各级法院每年都要撰写行政执法建议书,主要就上一年度行政审判和非诉执行的基本情况进行分析、梳理,并将建议书报送当地主要领导。

    由于今年是全省法院要求撰写建议书的第一年,我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院领导亲自参与,通过下发内部明电、安排专人负责材料收集和数据分析、听取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的方式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通过近两个月的努力,市中院近日已完成并公布《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年全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并将该情况报告送达许昌市人民政府。该报告书共有四个部分,包括2008年全市行政诉讼和非诉行政执行工作基本情况分析、2008年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主要原因分析、2008年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进一步提升我市依法行政水平的几点建议。该报告内容详实,在透彻的说理和科学的分析基础上,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建议,必将为进一步发挥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在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提供新的思路。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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