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矛盾,消除涉诉信访隐患,近日鄢陵县法院决定开展“四访促和谐”活动。
“四访”是指上门接访、主动约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该院实行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个工作日轮流值班接访制。领导接访排程表在院接待室予以公布。领导班子成员在开门接访的同时,要经常性地进行主动约访、带案下访和上门回访活动,力争使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实行定期梳理排查制度。各单位每15天要进行一次信访稳定因素排查摸底,及时发现信访隐患及其他不稳定因素并进行调处。每月填报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统计表。对排查出的信访隐患等不稳定因素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介入、早处理”的原则,努力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实行领导包案制。对于重点涉诉上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包案领导在包案过程中既要包案又要办案,要亲自听取承办单位对案件的汇报,逐案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案制定解决的方案,逐案研究解决的办法,亲自到上访人家中走访,亲自与上访人倾心交流,亲自调查处理上访人反映的问题,亲自落实措施,督办协调,对包保案件一包到底,进行消化处理。
该院同时强调做好“四访促和谐”工作是院、庭长的重要职责。对违反信访工作程序,违反信访工作纪律的,工作不负责任,敷衍塞责,工作作风简单粗暴,玩忽职守,工作措施不落实,稳控工作不力,导致矛盾纠纷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