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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法院“四个强化”确保“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09-08-07 11:03:39


    为使“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长葛法院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大力推行便民服务,从人民群众满意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真正做到“人民法官为人民”。

    强化诉讼便民。该院利用新立案大厅落成的契机,建立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判后答疑、法律咨询、督促执行等窗口,实现了诉讼有人引、材料有人收、案件有人查、电话有人接、咨询有人答、上诉有人办。此外,还实行预约立案及上门立案等特殊便民服务,力争将当事人诉累降至最低限度。

    强化审判便民。该院除正常排期开庭外,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对因路途遥远、行动不便的特殊当事人特别对待,将审判庭开到田间地头,实行最大化的便民;对有特殊教育意义的案件注重强化教育效果,对于不涉及隐私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取得了“审结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强化民意沟通。为畅通民意表达机制,该院坚持设立每周一至周五为“院长接待日”,党组成员轮流接待来访当事人,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建立农村便民服务点、企业联系点制度,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利用开通的中国法院网长葛频道及民意信箱,着力构建科学、便捷的民意沟通表达机制。

    强化问题解决。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该院在解决突出问题上狠下功夫。把确保司法公正作为实现司法为民的重要内容,认真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裁判不公、效率不高、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等问题。设立二十四小时录音电话和电子信箱专门用于接受当事人关于干警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问题举报。举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迁就。坚持不走过场,确保“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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