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许昌中院对辖区内三个监狱提请的33人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从严掌握,一律实行公开听证。邀请新闻媒体参与,犯人代表旁听,进行公开审理,充分听取刑罚执行机关、检察监督机关、罪犯所在监区管教干警、罪犯及同监区罪犯的多方意见,对罪犯减刑的条件及拟减刑的幅度进行公开听证质证,提高减刑、假释审理过程的透明度,使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裁定最大程度地接近正义。通过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一律实行公开听证,避免了人民群众对减刑、假释审理工作“暗箱操作”的质疑,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问题,是人民群众颇有反映、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实践中,职务犯罪罪犯相对于普通罪犯,文化素质较高,在监狱改造期间,更容易达到减刑、假释条件,而且在失去原有职务后,其犯罪条件和可能性大大降低,社会危害性较小,客观上更容易获得减刑、假释。此外,由于案发前职业、地位形成的影响及地缘、亲缘关系的因素,再加上减刑、假释工作透明度不够高,很容易形成职务犯罪罪犯比普通罪犯减刑幅度偏大、偏快等问题。此种现象,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容易对社会产生执法不公的印象,影响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针对上述问题,许昌中院做出了对职务犯罪减刑、假释案件在审理程序上,除了逐案调查、公示、回访外,一律实行公开听证的决定,从而保证管辖区内减刑、假释案件的处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