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民诉法》修改后对民事再审工作作出的新调整、新要求,正确、全面地理解、适用法律,真正通过司法实践破解“申诉难”这一制约法院发展的瓶颈,许昌中院从五个方面做好修改后《民诉法》的实施准备工作。
一是充分认识修改后的《民诉法》对民事再审工作产生的重大影响。修改后《民诉法》的正式实施,对民事再审工作的发展既提供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既赋予了更重的任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做好审判监督工作,努力把民事再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有着重大意义。
二是组织全院干警进一步学习。要求着重理解修改后《民诉法》的立法精神,逐条学好条文,努力提高对修改后《民诉法》的理解和适用水平。
三是对全市法院近两年受理的再审案件进行调查摸底。通过调查全市法院近两年受理民事再审案件,维持率、改判率、调解率、撤诉率,掌握底数,为以后民事再审案件增多、办案难度增加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四是结合申请再审、抗诉事由开展查找工作。要求主审人结合申请再审、抗诉的法定事由,对照具体案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进一步提高再审案件质量。
五是在民事再审工作中着重做好“一保障、两慎重、一稳定”。庭审中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慎重处理当事人在再审环节提供的新证据和申请重新鉴定的要求;慎重处理依法通知而当事人缺席判决的案件;积极稳妥地处理有非正常上访苗头的当事人案件,努力使案件案结事了,减少和消除不稳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