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河南省鄢陵县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注重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工作交流机制,职能互补机制,调解衔接机制。”的要求,认真把握新形势下的行政诉讼的新特点,创新工作思路,变被动为主动,协调建立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社会各界力量,搭建协商对话平台,运用法律法规与乡土社情民意,把化解矛盾的关口前移,大力推行非诉讼调解,寻找解决“疑难杂症”的突破口,妥善调处行政争议,理顺官民关系,赢得各方满意,促进了社会和谐。
鄢陵县柏梁镇张坊村村民王某,1991年前在其承包的责任田里栽种果树。1998年土地调整时,村民反映王的苹果树管理不善,长势极差,已无经济效益,每亩仍享受150元的优惠政策,群众有意见。当时正值村民小组调整土地,涉及农户26户80亩,25户村民都签了字,唯独王某不同意,导致土地难以调整。眼看已过种麦季节,村组农户将王某的苹果树拔掉后对承包农田地进行了调整。此后王某开始上访告状,要求赔偿损失,而且价钱从28万一直涨到152万,省、市、县三级信访部门处理终结后,王某仍11次进京上访。
有人向王出主意提起行政赔偿诉讼,王某到法院后,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发现:王某早已没有原始证据,加上柏梁镇政府领导及村里干部已更换多次,如何立案都很困难,但法院没有一推了之,而是从维护全县大局稳定的角度考虑,把这事儿揽了过来,表示一定会想办法,稳定了王某的思想。并立即向县委领导汇报,由政法委牵头,组织公、检、法、司、林业局、物价局、柏梁镇、农业局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此事,支付王某补偿款。王某当即签了保证书,表示不再上访。至此,这起长达10年上访案件彻底得到解决。
这就是鄢陵县法院提议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推行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成功解决的棘手案件之一。
鄢陵县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不断探索行政审判工作新思路,努力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坚持审判与服务、审查与监督并重原则,畅通受案渠道,加大审判力度,几年来行政案件的协调结案率一直保持在80%,实现了行政审判调解撤诉率高、服判息诉率高及无上访、无改判、无发回重审和无涉法涉诉信访的良好局面。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渐深入和社会转型的日益加快,各种利益之间相互冲突,行政争议越来越多,而且争议涉及面广,矛盾根源深,情况更复杂。特别是有的行政争议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当事人到有关部门上访的同时,也天天找法院,法官每次都只能苦口婆心地做工作,缓解当事人的情绪,但当事人仍不满意,到处上访反映,这说明一些行政争议仅靠法院一家是解决不了当事人的问题,即使案件依法审结,但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仍然到有关部门上访不止。针对这一情况,鄢陵县法院党组经过认真分析、总结、调查研究和多次讨论后,提出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思路,并拿出了初步意向及时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进行汇报和沟通,并广泛征求了各行政机关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对县法院的这一提议,县委政法委多次牵头召开会议,拟订出了建立联席会议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制度及议事规则,研究讨论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名单。在精心筹备、多方共同努力下,于2008年4月24日召开了首次全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确立了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启动运作。
联席会议的主要运作模式是针对具体行政纠纷的重大疑难个案,由联席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参与,采取与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对话,寻求根治“疑难杂症”的“多方会诊”制度。
联席会议上,由诉争的双方提出各自的请求、主张和辩驳理由,法院依据法律法规提出解决纠纷的法律依据和思路,设定法律底线,防止诉争提请人漫天要价,相关行政义务机关推诿扯皮,参与单位发表各自的意见,在各方辩论中最终达成协议,最后由政法委牵头监督当场落实,报政法委备案,一次会议解决一件重大疑难案件,会议将天理国法、社情民意、人伦道德、传统文化与案件揉为一体。不推不拖、“综合用药”、“药到病除”、不留后遗症。
实行联席会议制度以来,鄢陵县法院共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其中协调处理8件,判决2件;执结各类非诉行政案件231件,绝大多数和解结案,在审执结案件中经联席会议解决的24件。无一反复、无一上访和无一矛盾激化。
联席会议制度解决了一些上访时间长、棘手难办和复杂的涉诉信访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得到了党委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许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克勤批示称赞鄢陵法院的经验,并要求认真总结并在全市政法系统推广、学习和借鉴。
鄢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杜海洲说:“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是贯彻落实我县‘法治鄢陵’建设的具体实践之中的一项制度创新,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制度的作用,打造平安鄢陵、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举措,是综合解决我县经济、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矛盾的一项有益尝试,也是我们政法工作者和全县各个行政机关践行司法为民的有益探索。”
鄢陵县法院院长时颖深有感触地告诉记者:“很多行政争议的解决光靠法院一家力不从心,而联席会议制度正好发挥了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作用,各个行政单位之间容易形成合力,各方资源得到有效整合,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大家集思广益,为疑难案件共同“把脉问诊”而解决问题的思路就能在各方的反复交流中碰出火花,在多方的争论中会达到沟通、理解、互谅、互让的境界,最终使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得到实质性解决,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党委满意、行政机关满意、案件当事人满意。法院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