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鄢陵法院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指导方针,牢固树立“以调促和”的和谐司法理念,大力加强调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在审理民商事、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强化“六点”以调解促和谐。
鄢陵法院以调促和的做法是:一是坚持调解全程渗透机制,实施“人人调解、步步调解”,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从立案时到立案后判决前各个环节,实现能调均调。二是推行“三级联调制度”,即一般案件法官调,复杂案件庭长调,重大案件院长调。三是加强巡回审判,利用乡俗民约扩大调解效果。以巡回办案时左邻右舍的舆论教化当事人,以“流动法庭”、“田间法庭”的形式深入村街开展巡回审判。今年以来,该院开展巡回审判的36件案件,全部调解成功,巡回审判调解率达100%。四是讲究调解方法,提高调解成功率。一方面,以“拉家常”、“摆龙门阵”等方式,尽力化解双方对立情绪;另一方面,准确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寻求最佳的时机,找准最有利的切入点,及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坚持自愿合法、公开公正的原则,提高调解效益。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创造公开透明的环境,给予当事人充分参与的机会,让当事人双方均不吃亏,实现胜败皆服。六是探索“两调对接”模式,积极推行特邀人民调解员新机制。即在人民调解组织、社区、街道、村委会、行政调解机关、工会、妇联等单位推荐的基础上,通过严格审核程序筛选一批具有良好的品行,热心调解工作,善于沟通、联系群众,会做群众工作,具备丰富工作经验的村街、社区调解组织成员,以及部分机关、团体工作人员,聘为特邀人民调解员,协助法院做好调解工作。该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形成具有更强调解能力的“团队”,借用外力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