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9月1日起,许昌学院法政学院24名大学生到长葛市法院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法律实践活动。长葛市法院从实际出发,结合实习大学生特点,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实习大学生法律实践教育与管理,确保实习工作稳定、规范、有序地开展。
一是明确管理部门,加强组织协调指导。该院政治处为实习生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统一接收实习生,本院其它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得自行接收实习生到本院实习,接受实习生的其它部门协助进行管理。政治处在审查确定接收实习生后,办理相关登记,并从实习的有关规定、审判纪律、作风要求、从事实习工作需掌握的理论业务知识等方面,专门对实习生进行短期培训,然后统一安排到本院相关部门进行实习,重点到机关业务部门和各人民法庭进行工作实践锻炼。
二是明确实习任务,加强法律业务指导。根据安排接受实习生的各部门应做好实习生管理的下列工作,指定实习老师,具体负责指导、安排实习生的实习,关心实习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对实习生出勤及其它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管理。接受实习生的本院各部门及实习指导老师不得安排实习生单独从事调查、取证、送达法律文书、审理或执行案件、盖章以及不宜由实习生单独从事的工作。
违反规定安排实习生单独从事上述工作造成相应后果的,由指导老师和所在部门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
三是明确工作纪律,加强日常监督指导。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除应遵守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服从安排,按时作息,病事假必须经指导老师或所在实习部门负责人同意。实习期间在本院正常上下班时间内,持实习证出入机关,着装必须保持朴实整洁,不得着奇装异服及与法院工作环境不相宜的装束,并严格遵守本院各项审判纪律,严禁打听或泄露工作、审判机密。实习生实习结束后应写出实习总结,由指导老师写出书面实习意见,经实习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政治处统一签署实习鉴定。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有违反实习规定或其它违纪行为的,应如实记入实习鉴定并向其所在学校和家庭进行反馈;情节严重的,作出停止其实习等相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