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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五项措施抓好涉诉信访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04 10:42:39


    省高院涉法涉诉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禹州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研究制定落实省高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措施,决定从以下五个方面着手,苦干一个月,坚决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国庆节期间在首都北京和省会郑州,没有来自禹州涉诉信访案件的干扰。

    一是认真搞好省高院涉诉涉法信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传达工作。要通过传达学习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明确任务,使全院干警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正确对待涉诉涉法信访工作,带着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感,实实在在的处理好每起信访案件。

    二是切实落实领导包案制度,确保涉诉涉法信访案件按期结案。按照上级指示,院长是全院涉诉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涉诉涉法信访工作负全责;每个党组成员对分包的案件要亲自接待、亲自研究解决方案、亲自参与全程处理,真正做到包掌握情况、包处理过程、包息诉罢访。

    三是突出重点、一案一策、分类处理、逐件化解。针对该院信访反映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执行方面这一特点,该院决定以加大执行力度为突破口,逐案进行分析研究,一案一策,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用足、用活、用好法律政策,穷尽一切执行措施,尽快执结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并以此带动其它信访案件的办结,实现息诉罢访。

    四是责任到人,时间倒排,严格责任追究。为确保信访案件的及时结案,该院按照上级规定的时限,对所有案件进行时间倒排,并把责任分解到人,坚持每天报结案数、每周进行工作讲评,对提前和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给予包案领导、直接责任人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是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干警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其公正司法的能力;同时,积极开展五类案件的自查和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坚决杜绝新的信访案件发生。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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