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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张桥法庭连续六次寻找当事人调解一起借款纠纷案

  发布时间:2009-09-08 11:44:20


    今年我省法院系统开展调解年活动以来,张桥法庭的干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时时处处把调解工作放在审判工作的第一位。不到山穷水尽之时,决不放弃调解。今年9月6日早上6点多钟,张桥法庭的干警通过六次连续寻找当事人刘某,终于见到了与法庭干警“躲迷藏”达半个月之久的被告刘某,在法庭干警的主持下,刘某当场与信用社的代理人达成了延期还款的调解协议,将一起原本判决的案件调解结案。

    信用社诉刘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清楚,但刘某家境困难,应诉后,抱着“随法院的便”的态度,不到庭参加庭审,法庭缺席开庭之后,本可遂即作出判决。但主审法官考虑到判决一旦作出,不但会加重刘某“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而且会给下一步的执行工作带来困难。为此,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便带着书记员来到了东许村刘某的家中,刘某家大门敞开,但家中空无一人,听村中的村民讲,刘某看到警车一进村,就躲了起来。听到这里,法庭干警意识到刘某故意躲避法庭,一定有什么隐情。为了见到刘某,第二天,法庭干警借了一辆普通牌照的汽车,再次来到了刘某家中,但这次,还是没见到刘某。此后,法庭干警通过村干部捎口信等方式让刘某到法庭,但刘某一直躲着不见。一连几天,法庭干警利用“早、中、晚”的时间五次到其家中寻找刘某,但刘某均四处躲藏 ,不与法庭干警见面。9月6日,法庭的干警起了个大早,第六次来到了刘某家中,终于将正给儿子准备早饭的刘某堵在了家中。见到法庭干警,刘某某脸上露出了一次不好意思的表情。但随后又向法庭干警倒起了苦水,说家中如何困难,妻子还身患疾病等等。法庭干警耐心向他讲解判决与调解的关系,并向信用社的代理人反馈了刘某家中的实际困难,促使双方当场达成了延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达成调解协议后,刘某表示,要尽快到外面找到合适的工作,力争提前清偿借款。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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