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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五项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09-09-09 10:22:29


    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监督是公正司法的保障。为了贯彻落实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审判监督工作效能,鄢陵县法院制订了五项措施,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制订了《关于转变审判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审监庭定性为以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为主,案件再审、错案分析、总结审判经验、业务指导四位一体的审判监督管理部门。

    二是制订了《关于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的规定》。该规定规范了对案件立案、审理、执行一整套的监督管理,分实体、程序、裁判文书、卷宗等四个部分,各部分有明确的操作规则和扣分标准。

    三是为了对所有的案件进行质量跟踪评查,在案件事实、庭审质量、程序合法性、庭审记录质量、卷宗质量等方面作出科学的评定,制订了《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和《案件质量评查办法》。

    四是规范三级讲评和裁判文书评比制度,制订了《案件评查通报制度》和《关于强化裁判文书管理和评比的实施意见》。针对通报的情况,各业务庭庭长要在每月最后一个周五下午庭务会上对本庭在质量评查中确定有问题的案件包括裁判文书定期进行一次讲评,并拿出整改措施和意见。主管院长每季度对主管部门在质量评查中确定有问题的案件包括裁判文书定期进行一次讲评,并拿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全院每半年要对业务庭在质量评查中确定有问题的案件包括裁判文书定期进行一次讲评,并拿出整改措施和意见。

    五是严格奖惩制度,将案件质量评查结果、案件质量得分结果、审委会对案件质量责任认定结果统一纳入院岗位目标考核管理。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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