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下午,襄城县法院城关法庭庭长林同俊利用休息时间,成功调解了两起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两起案件的原告均住同一村庄,被告系同一人为邻村建筑承包方张某,两起案件均起因于被告为双方原告所建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原告均提出赔偿5万元的诉讼请求。林同俊庭长以积累多年的审判经验敏锐的抓住上述两起案件的共同点,遂决定以“背靠背”调解的方式结案。两起案件自9月中旬立案受理后,在双方原告不见面的情况下,林同俊庭长连续十多次分别奔走于双方原告和被告家中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由于双方原告一开始均要求对质量不合格的房屋进行鉴定,而被告则坚持不愿赔偿。林庭长基于各方当事人家庭经济情况,以“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为目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告知其利害关系,18日,林同俊庭长放弃周末休息时间,分别对两起案件当事人耐心调解直至晚上7点多钟,才使得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都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分别赔偿双方原告两万元房屋维修费用,双方原告放弃诉讼请求。目前,两份调解书已分别送达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签收生效。
襄城县法院自开展假日法庭以来,各审判庭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已成功处理了多起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既提高了诉讼效率,又方便了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