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调解年”活动深入开展,襄城县人民法院在该县湛北乡与乡政府联合成立由人民法庭为主导、乡派出所、土地所、司法所共同参与的联合调解中心。自4月20日调解中心建立以来,已诉前调解各类民事纠纷18起。
中心设立宗旨。联合调解中心设立的宗旨是方便群众诉讼、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便捷、高效地化解民间矛盾,防止纠纷成诉,较少当事人诉累,并为辖区提供一种可替代仲裁和诉讼的非诉讼争议解决办法。
中心工作机制。中心以法院审判组织和各种社会纠纷解决力量为平台,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衔接,使人民群众可选择在诉前进行选择,由法院确认其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也可在审理中选择由法官与人民调解员、行政机关代表共同调解。
中心设立的目的。中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依托,整合资源,与派出所、司法所、土地所联动协作,形成调解合力,把握化解矛盾的有利时机,实现纠纷化解在形成之前、调解在形成之中,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