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法院王洛法庭把“树牢群众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活动推向深入,走村入户走访群众累计50人次,座谈2次,针对法庭在今后工作中如何更好地实现司法便民、利民、服务乡镇发展等方面征集了29条合理化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全部予以完善。
一、主动送法上门。发挥立足基层、贴近农民的特点,对家庭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解决打官司难的问题。同时通过深入乡村宣传和咨询等形式,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增强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坚持案件回访。实行包案到人,每个干警配备专门的回访记录本,每位干警必须向当事人公示自己的通讯方式,保证通讯畅通,认真为当事人解难答疑。对赡养、相邻关系、宅基地等农村较难处理的或双方矛盾激化的民事纠纷,案案进行回访。回访时对有可能出现上访苖头的案件及时组成合议庭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召集双方,在乡(镇)村干部的配合下进行调处,避免新的矛盾发生。
三、实行巡回办案。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用,使巡回法庭步入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无论有无案件,承办法官都定期到各个巡回审理点开展工作,免去当事人打官司的往返之累和食宿的花费。
四、服务工作大局。坚持为乡镇党委、政府提供优良的司法保障,努力帮助地方党委、政府构建和谐官民关系,支持地方政府依法行政。采取有力措施为政府在专项治理工作、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