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鄢陵县法院在“思想作风大检查活动”中,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以解决好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为着力点,推出了一系列的重要举措,着力把握和理顺七种关系:
一、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
二、审判机关办案与依靠基层组织的关系;
三、辩法析理与定纷止争的关系;
四、发挥人民法院职能同诉讼收费的关系;
五、统一立案与方便群众诉讼的关系;
六、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
七、宣传教育与采取强制手段的关系。
通过巡回办案,就近审判,强化调解,适用简易程序,及时地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针对农民无钱打官司的问题,鄢陵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办法,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抚血金的案件以及农村“五保户”和低收入的农民提起诉讼的案件,一律减免诉讼费,保障农民在行使诉讼权利的同时,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
鄢陵法院法官倾情调解,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确立“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定纷止争”的调解工作目标,使“和谐之花”在鄢陵绽放,案结事了在这里得到了实现,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花都鄢陵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