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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县法院“四心”调解促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09-11-09 11:18:28


    许昌县法院在日常办案中,充分发挥调解手段,提高调解艺术,创新调解机制,使民事案件调解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一要用心听。民事纠纷中的当事人,往往把办案法官当作知心人,说出心里话。作为承办法官,就应当静下心来,耐心听当事人的诉说,这样才能使当事人感到法官是在真心办案,配合法官进行调解。    

    二要用心记。办案法官本着调解出发点及熟悉案情需要,都要边听边记,还要适时询问一些细节问题,让当事人感觉法官重视他。这就为调解解决纠纷打下良好基础。

    三要用心想。每个案件及当事人都有不同的特点,办案法官要根据不同案情,善于抓住调解结案的着眼点,通过对不同案件的不同处理方法,提高调解结案率。

    四要用心办。每个案件都有一个解决过程。法官就要克服怕吃苦,怕麻烦的思想,无论原告或被告都不想被“官司”长期缠绕,在法官诚心为之办案观念驱使下,当事人均会作出或大或小的让步,促使案件和平解决,同时也促进社会和谐。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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