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提高行政审判质量与效率,禹州市法院结合正在开展的“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了行政审判必须做到五个坚持 。
一是坚持认真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受案后,行政庭承办法官首先要了解当事人的思想状况,认真分析研究纠纷发生的原因及当事人的诉讼目的,拟定好庭审提纲,抓住案件的焦点、重点、难点,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不盲目开庭,不多次开庭,在轻(减轻当事人经济负担,减轻当事人精神负担),快(快速结案)、公(公正公平)、和(协调结案)上下功夫。
二是坚持协调贯穿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该院行政庭提出要确保质量,必须突出协调,做到庭前协调、庭上协调、庭后协调相结合,同时,在诉讼活动中积极动员中介组织、群团组织、基层组织、当事人近亲属等社会力量参与调解,积极探索协调的新方法。
三是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相统一。案件审理中,承办法官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感情到位、解决问题到位,要认识到行政审判无小事,认识到行政审判在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要与民同心、真心为民,始终同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办案中突出情理交融,情法交融。通过行政审判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拉近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是坚持案件集体研究讨论制度。行政诉讼案件必须坚持庭内集体研究讨论,疑难案件要向上级法院请示或者请教专家学者,承办人、审判长、庭长等要坚持案件的请示报告制度,庭长对每个案件要做到心中有数,对审判质量把关负责,该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研究的必须提交,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从而使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五是坚持精心制作法律文书。法律文书是审判工作的缩影, 是人民法院公正司法的载体,是司法权威的体现。在制作文书时,该院行政庭每一位法官着力在提高行政审判能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下工夫,加强裁判文书在证据性、客观性、说理性上的阐述力度,并做好判后释法答疑工作,争取做到当事人都“胜败皆服”。同时,该庭严把审签、打印、校对、盖章、送达“五关”,确保法律文书质量经得起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