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围绕着全省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把工作重点放在便民诉讼和为民服务上,制定四项措施促进司法作风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开展“人民法官如何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大讨论活动。要求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围绕“为什么说人民性是本质属性、核心价值、人民法院工作如何体现人民性,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如何保障人民性的实现”等问题开展深入讨论,增强广大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
二是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听民声、访民情、解民忧”大走访活动。在活动中,党组一班人分别带领所分管庭室的干警,分赴各乡镇、社区、企业进行走访。每到一地,法院干警都会到群众家中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通报法院工作情况,耐心听取意见建议,详细解答群众的疑问,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
三是开展狠抓“十件实事”的落实活动。在立案大厅设立导诉台,由诉讼引导员对来访群众进行引导,提供咨询,方便群众诉讼,人民法庭在双休日,节假日设立“假日法庭”,方便工作日较忙的当事人进行诉讼。开展预约立案和带案下访活动,实行“天天院长接待日”制度。继续开展“大接访”活动。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开展巡回 办案和“调解年”活动,巡回率在80%以上,调解结案率在90%以上(含撤诉)。
四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严格围绕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加强上下班管理。每个部门都建立起“干警考勤登记薄”,对所属全体人员实行签到考勤,由所在部门的纪检监察员负责实施,部门一把手监督;严格围绕审判纪律和工作纪律,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和省高院相关规定,保持正规有序、文明高效的办公秩序;严格围绕警风警纪,树立法院和干警的良好形象,在着装、举止语言、情趣等方面,严格规范自己。严格围绕检查考核,定期不定期的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对各部门的作风纪律进行检查,重点督查办公室秩序、庭审秩序、人员在岗情况、纪律作风情况等。
通过四项制度的严格实施,该院的司法作风转变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干警思想有明显提高,作风有明显转变,纪律有明显增强,素质有明显提升。在省、市法院暗访中均得到通报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