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坚持抓好党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狠抓党的组织建设,围绕院党组、支部、党员三个方面在队伍建设中角色定位扎实开展工作,开创了全院党建工作的新局面,促进了审判工作新进展。
以院党组为领导核心。院党组在制定工作计划、安排工作任务时,始终坚持两个标准,即把服务于审判工作作为做好党建工作的重要标准;把公正司法与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为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同时严格按照党组决策、部门执行、纪检监督的工作规程来运作,落实了法院党组成员对各党支部包保责任制。形成以党组为领导核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党组工作意图的实现。
以党支部为战斗堡垒。坚持把党支部建在庭上,支部的作用发挥在庭上。各庭室支部坚持思想领先的原则,“三会一课”定期进行,党员冬训全员参加,建立党员干部政治表现评估表。在支部带领下,各审判庭干警依法审理诉讼案件,妥善解决各类纠纷,全力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以党员为先锋模范。在审判一线设立“党员示范岗”、“红旗手示范岗”等,激励广大党员立足本职,身体力行,以实际行动创一流工作业绩。全院90余名党员在工作中比学赶超,争当先进,20余人次获得省市县各级党委的表彰奖励, 极大地促进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在审判业务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