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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公开十项承诺促司法为民落实处

  发布时间:2008-04-25 16:03:08


    为贯彻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法院工作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司法为民,襄城县人民法院日前通过展版、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向社会承诺2008年办理的十件实事。

    一是依法及时立案。立案庭设导诉员;简单民事案件当日立案,其他案件七日内决定立案;实行立案“双轨制”,当事人既可到机关立案,也可到五个人民法庭立案。

    二是加强巡回审判。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巡回审理,提高案件审理透明度;对双方当事人在同一区域或者当事人长期上访的案件,可以到当地或案发地开庭审判。

    三是加强审判公开。除法律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情形外,所有案件一律公开审判;实行统一对外委托鉴定、审计、评估、拍卖,在选定中介机构、现场勘验、初步意见听证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阳光操作。

    四是办好民生案件。妥善审理和执行好就业、就医、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有关民生的案件;对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进行救助。对涉及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以及农村五保户、城镇低保人员等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案件,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

    五是提高调解率。将调解贯穿审判工作的始终,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全院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70%以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撤率达到80%以上,刑事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70%以上。

    六是畅通信访渠道。坚持 “四定一包”工作模式,向社会公开主管立案信访工作的副院长和立案信访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工作日和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班子成员轮流公开接访,并开展集中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活动。

    七是加大执行力度。大力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的执行措施,以实际执行款项的一定比例给予提供被执行人行踪或财产线索的举报人奖励。新收执行案件执结率年终达到90%以上。

    八是转变审判作风。严格执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严格规范司法礼仪和庭审纪律。

    九是严格执行禁令。严厉查处违反“五条禁令”的行为,设立违法违纪案事件投诉信箱和举报电话(0374-3586620),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举报。

    十是定期通报工作。每季度通过媒体向社会通报一次我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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