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庭是人民法院的对外“窗口”,也是受理各类案件的入口。鄢陵法院立案庭正确树立“窗口”意识,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方针,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方便了当事人诉讼,解决了信访工作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该院狠抓立案环节的保障、过滤、疏导、化解、救助等功能,取得了一定成效。
——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体现一个“快”字。立案庭认真做好诉讼指导和释法解疑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实现,做到了审查快、立案快、转办快,为当事人的诉讼提供了最大的方便和快捷。
——过滤特殊案件,体现一个“和”字。对于敏感性案件和群体性案件,特别是涉及土地征用、拆迁、企业改制以及地方政府、村集体债务的案件,立案庭本着慎重的原则,严格审查把关,以保证诉讼的良性发展。对某些反响较大的集团诉讼,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汇报,统一观点,并根据情况向县委、人大请求支持,或与其他单位协商,尽量通过非诉讼渠道解决。今年以来,没有进入诉讼程序,而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案件有26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疏导难点问题,体现一个“劝”字。面对诸多复杂纠纷,立案庭善于抓住问题症结,于法于理,认真做好疏导工作,真诚规劝当事人,感化当事人。
——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一个“稳”字。化解矛盾,是创建和谐的一大保证。立案庭在化解矛盾工作中,坚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早回访”,坚持变群众上访为法院下访,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分管副院长还坚持带领立案庭人员下乡工作制度,开展矛盾纠纷及隐患的排查、预防,做上访群众的思想工作,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问题,让当事人息讼罢访。
——救助弱势群体,体现一个“情”字。面对那些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立案庭依其申请,认真审核,依法办理司法救助手续, 为申请人排忧解难。通过救助,让真正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立案庭共办理减、免、缓交诉讼费用案件25件,共计人民币1.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