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襄城县法院技术室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上门服务。12月1日上午,该院技术室工作人员会同聘请的鉴定医学专家一起来到位于本县王洛镇庙宋村的当事人宋某家中,为卧床不能行动的宋某进行现场法医学鉴定。
2009年2月9日,宋某因交通事故被伤,后因事故赔偿问题宋某诉至襄城县法院。宋某在审理中申请对其伤残情况进行法医学鉴定,襄城县法院技术室当即立案。鉴于宋某事故后近成植物人无法行动,如让其去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事必给当事人的身心和经济都造成一定的影响,本着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服务审判的宗旨,技术室的同志们,多方努力协调,终使许昌市中心医院的法医专家,来到当事人家中现场对宋某进行了法医学鉴定。当事人家人对法院同志和法医专家这种贴近群众的做法十分感激。
目前,宋某的鉴定结果正在制作中,很快送达宋某,促进该案早审早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