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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快 宽 宣

禹州法院“四字方针”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群众叫好

  发布时间:2008-04-28 10:24:43


    “法院公开宣判犯罪分子这种形式太好了,搞严打(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打的好,看着做恶的被严惩,俺老百姓心里就有安全感,晚上出门也不害怕了……。”4月25日,旁听完禹州市法院对骑摩托车专门抢夺女士手提包的三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的宣判后,市民王国庆连声叫好。

    这是禹州市法院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活动以来审结的社会反映良好的又一起案件。今年年初,禹州市法院按照上级政法委的部署,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重、快、宽、宣”的四字工作方针,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截止2008年4月20日,该院共审结“两抢一盗”案件58件112人,其中,盗窃案件34件58 人,抢劫案件22件49人,抢夺案件2件5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7人,重刑率达68.7%,平均审理周期为13天,同期对比审理期限缩短5天。

    一是“重”字当头。自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禹州市法院始终把深入开展严打整治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作为首要的政治任务,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严打”方针,对农村拦路抢劫、城镇街头两抢、入室抢劫盗窃、盗窃牲畜和农机具、盗窃机动车、电动车和破坏电力通讯设施等犯罪分子,以及在专项斗争期间顶风作案的“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盗抢犯罪的主犯、累犯等,依法从重予以了惩处

    二是“快”字挂帅。对进入审判环节的“两抢一盗”案件,该院坚持做到“三快”,即快立、快审、快判。只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就及时开庭、及时宣判;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案件,采取普通程序简化审、简易案件快速审的庭审方式进行审理,加快审判节奏,全力确保快审快结;对重大疑难案件,做到整合审判力量,抽调精兵强将,实行案件攻坚。

    三是“宽”字促稳。 “该严要严,当宽则宽”。在对“两抢一盗”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的同时,该院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从有利于减少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对初犯、偶犯,或有立功、自首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同时,为达到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作用,该院在审理中对刑事案件被告人特别是未年人犯坚持做到“三个教育”,即判前释法教育、判中认罪教育、判后服法教育,积极做好教育挽救犯罪的预防工作,将惩罚、改造和预防犯罪相结合,努力促进和实现社会治安形式的根本好转。

    四是“宣”字保效。为充分体现法院发挥审判职能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明显好转的力度和决心,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该院在审理“两抢一盗”案件中,特别注重选择一些重大、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及时报道案件的开庭、判决等情况,并采取张贴开庭公告、欢迎社会各界群众参加旁听、定期召开宣判大会等形式,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大力营造严打“两抢一盗”犯罪的声势。同时,该院又开展送法到乡村、校园、社区等活动,增加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以达到发动群众、弘扬正气、震慑犯罪的目的。据统计,该院在专项斗争期间,公开开庭50件,召开宣判大会3次,旁听群众达万人,开展送法进乡村、校园等活动15次。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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