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长葛市法院不断强化审判人员的案结事了意识,围绕构建和谐社会主旋律,积极探索调解规律,推行案结事了“三三”制度,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建立三级接访制度,有效化解涉诉信访。该院在信访制度中规定:对于初信初访,实行由原办案部门承办人及其庭长进行第一级接访处理,专职信访员列席;如第一级接访后当事人仍未息访,由立案庭庭长和专职信访员接访,并视情况组织听证会,进行调处;对经过一、二级接访当事人仍未息访的,由院领导进行预约接访,即第三级接访。第三级接访时,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立案庭负责做好接待记录,并对院领导的批示进行督办,确保了一批信访难案得到及时调处。
二、建立三级调解制度,有效缓解矛盾纠纷。按照规定,普通案件一般由承办法官直接调解;调解不成的,由承办法官提请庭长进行调解;对当事人情绪严重对立,矛盾可能激化以及影响面广、社会关注的案件,则由分管院长亲自出面,主持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据统计,目前全院承办人调解、庭长参与调解、院领导参加调解,在全部调解成功案件中比例分别为83.9%、32.5%、13.6%。调解成功率的提高直接降低了涉诉信访的发生。
三、建立三级考评制度,有效保障案结事了。该院严把案件质量关,每位干警对当月自己所结的案件先进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季度将案件卷宗交案件质量评查办公室打乱顺序,进行部门之间的互评;每半年再由院领导牵头组织各部门业务骨干对全院所结案件进行卷宗抽评,对检查情况由目标考评办及时发出通报。同时,积极开展“无错案、无投诉、无上访”的“三无”办案竞赛活动,将无投诉、无错案、无上访当作争创优秀法官的基本要求和最低标准,倡导广大法官公正司法不办错案,文明司法不被投诉,和谐司法确保不发生新的上访,从而真正做到司法和谐人人有责,案结事了百姓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