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诉讼调解作用,推出了“六调”工作法,不仅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而且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深受群众好评。
送达调。在立案后,该庭办案人员向被告送达应诉手续时,并不是一送了事,而是详细询问被告,了解双方基本情况,提前掌握纠纷的成因,对其中分歧不大,矛盾不太尖锐、双方居住在同村的案件,当即做当事人的和解工作。
mm 答辩调。该庭收到被告答辩状后,理清争讼焦点,通过接待当事人、组织证据交换,掌握当事人的诉讼心态,进行先期调解。
听证调。对那些在庭前有调解意向的当事人,该庭组织双方召开调解听证会,由双方当面陈述调解意见,达成和解的,该庭制作笔录予以确认,对于当庭兑现的,依据《民诉法》规定不再制作调解书。
开庭调。在开庭查明事实真相、分清是非的基础上,该庭法官通过利弊分析,让当事人权衡得失,促使其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庭上。
庭后调。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调解意见分歧不大但能达成一致协议的,该院并不急于下判,而是让双方冷静一段时间后,办案人员主动与当事人交心通气,再次组织双方调解。
执行调。在判决执行时,对那些当事入抵触情绪大,履行义务确有困难的,该院组织双方拟出履行方案,利用双方都想尽快结案以平息纠纷的心理,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既缓和了矛盾,又理顺了法庭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