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禹州市法院三项措施转变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09-12-25 16:54:58


    禹州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 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方针,通过三项措施促进转变工作作风。一,注重调解工作实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并推行巡回办案的工作方式,到案件发生地进行实地调解,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二,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注重司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追求的目标。三,积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行“送达调解、预约调解、庭前、庭中、及庭后调解”,妥善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禹州市法院的三项措施有力的带动了全院干警工作作风的改变,激发了审判工作活力,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有了很大提高。

责任编辑:孙胜利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304810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