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法院在“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 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方针,通过三项措施促进转变工作作风。一,注重调解工作实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始终,并推行巡回办案的工作方式,到案件发生地进行实地调解,使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二,牢固树立创新意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等活动,围绕法官职业化建设的目标,加强民事审判队伍建设,注重司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追求的目标。三,积极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行“送达调解、预约调解、庭前、庭中、及庭后调解”,妥善将矛盾纠纷彻底化解。
禹州市法院的三项措施有力的带动了全院干警工作作风的改变,激发了审判工作活力,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有了很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