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既是审判的第一个环节和第一道关口,更是人民法院接触当事人和展示良好形象的重要窗口。鄢陵县法院司法便民、为民工作首先从立案阶段抓起,让当事人一走进法院的大门,就能直观真切地感受到热情、亲切、平等、融洽的氛围。该院通过六项措施擦亮立案“窗口”。
一、真诚和蔼平等待人。鄢陵县法院机关立案庭及各人民法庭干警,在接待诉讼和来访当事人、办理审查立案手续,以及接打电话时,一律使用文明礼貌用语,热情接待,诚心服务,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人格尊严,将立案环节打造成人民法院服务人民、便利群众诉讼、展示法院形象的“文明窗口”。2009年1-11月,该院共立案受理各类案件2607件,当事人普遍反映良好。
二、添置便民服务设施。院机关立案大厅和各人民法庭立案接待室,将服务措施制作成公示栏上墙,内容包括起诉条件、诉讼收费标准、申请执行、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等当事人须知事项,便于当事人以及人民群众随时了解、掌握;实行阳光操作,主动将立案活动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为前来咨询人员及立案的当事人,专门配备了桌椅、笔墨、纸张等,以方便他们记录注意事项、撰写诉讼文书等。
三、开启立案绿色通道。2009年,该院根据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了立案工作。其中特别规定了立案手续办理的时限,即:对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必须在20分钟内办妥立案手续;一般案件应在30分钟内办理完毕;较复杂的案件一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特别疑难、复杂的案件,至迟二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同时,开通诉讼保全快速通道,在接到当事人申请后,一般案件在一小时内启动办理程序,一个工作日办结,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这样,既最大限度地便利了人民群众立案,又大幅提升了工作效率。
四、落实司法救助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制订的《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认真落实诉讼费缓减免制度,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鄢陵县法院对符合诉讼费缓减免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对双方均属特困群体的当事人,还给予适当执行救助。据统计,2009年1-11月,该院共为100余人次实施了司法救助,缓减免诉讼费用和发放执行救助金共计10余万元,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打得起官司,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司法理念。
五、畅通涉诉信访渠道。人民利益无小事,信访件件系平安。基于此,该院始终把信访工作当作维系稳定的首要任务,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认真落实“五定一包”的信访工作责任制,实行初信初访首问负责制,坚持院长天天接待日制度,切实筑牢全员信访意识,确保上级交办、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2009年以来,无一起涉诉涉执信访案件,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精心为当事人导诉。积极推行诉讼指导、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等制度。在当事人办理立案、咨询诉讼或相关事务时,由经办人员负责为其导诉,一次性告知其应办理的各种事项,避免其往返奔波;在给当事人办理立案手续时,一并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向人民群众温馨提示,当出现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逾期举证等情况时,自身有可能要承担的法律风险或者不利后果,尽一切努帮助当事人省心、省时、省力、省钱地进行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