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探索民意沟通表达机制,增强人民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及《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襄城县法院结合实际,决定于12月29日向全县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
一是提高认识。接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的通知》后,该院迅速召开会议,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通过学习,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是打开人民法院大门,与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密切与人民群众关系的新举措;是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司法审判,增进对法院工作理解与支持的新途径;是推行审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新平台;是宣传、普法及法律常识的新课堂,有助于树立人民法院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
二是成立组织。为使活动取得实效,该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院办公室,成员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考核等日常工作,确保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三是制定措施。该院出台了《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公众开放日”的实施方案》,具体开展四个专项活动:一是“办公场所全开放”活动,即院长办公室、荣誉室、视频会议室、审判法庭等当天全面向公众开放,让群众亲身体验法官的工作环境,增强对法院的认识,消除心理上对法院的神秘感。二是“审务活动零接触”活动,组织人民群众参与旁听案件、见证执行、观摩信访活动了解案件审理常识、诉讼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三是“司法文明新体验”活动,通过组织立案“文明窗口”、参观荣誉展览、视频会议室等活动,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文化积淀和辉煌成就,同时了解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与建议,架起公众与法院沟通的桥梁。四是“法律知识大宣讲”活动,通过组织法官课堂、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传授相关法律知识,提高群众依法解决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大宣传。为使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此活动,该院派专人在全县16个乡镇张贴公告185份,引导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同时,该院做好了活动的迎接、登记、解答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公众开放日”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