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领域,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襄城法院紧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和“规范管理、转变作风、环境创优年”活动,利用“五一”期间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让全院干警过好“廉政节,提升外部形象。
该院要求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加强“五一”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中纪委八项要求和省委关于廉洁从政的十二条规定,做到“七个严禁”即:严禁借庆祝节日之名用公款赠送礼品、互相宴请、大吃大喝,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职权接受有关单位和部门、案件当事人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严禁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严禁借用当事人车辆,供个人消费;严禁借节假日活动向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搞摊派、乱收费;严禁收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在“五一”节期间搞封建迷信、赌博等非法活动。同时,要求各部门负责人切实负起责任,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除对直接责任人从严处理外,对部门负责人也要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