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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法院三项举措变“要我廉”为“我要廉”

  发布时间:2010-01-19 10:00:04


    在当今社会飞速发展和各要素不断融合的情况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实践中我们感到,要抓好廉政建设,确保公正司法,必须要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以一套长效机制来约束和治理队伍。为此,我院从三个方面不断加强队伍治理的系统化和制度化建设,谋求队伍治理的新方法。

    一是落实“一岗双责”制度,实行廉政建设的层级化治理。在创建活动中,我院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各位班子成员的分工不同,划分了廉政建设的“责任区”,实行层级化治理。院长时颖与各位班子成员、各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负责人、各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干警,层层签订了廉政建设责任状,明确了各自职责,从而形成了一个从上至下的阶梯形的廉政建设层级治理网络。二是创建廉政法院与规范化治理相结合,实行廉政建设的制度化治理。为实现“从人管人向制度管人,从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全方位转变,我院制定出台了规范化绩效考核制度。把规范化治理制度加以充分运用,把廉政建设纳入规范化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使该项制度成为有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和廉政建设责任机制,从而确保了干警公正司法,廉洁办案。去年以来,全院未出现错案和违法违纪问题。三是不断加强党组与全院各单位的联系,实行廉政建设的日常化治理。制定实施了“院长联系点制度”,由每名党组成员联系一个派出法庭,既负责对法庭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又负责法庭干警的思想工作。对此,我院各位党组成员经常主动走下去,深入到审判工作第一线,充分了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并努力做好干警的廉政教育工作,从而达到了提前介入,变“要我廉”为“我要廉”的目的。另外,我院还严格落实了各项责任追究制度和惩罚措施,增加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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