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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执行法官为重症女找回遗失的希望

  发布时间:2010-01-29 13:32:52



春节前夕当事人到襄城县法院喜领案件款。

    “我拿什么感谢你们,你们帮我要回的不止是这些钱,更是帮助我找回了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这里我只能向您说声谢谢!”当河南省襄城县王洛镇的赵女士从县法院执行员王运东同志手中接过案件款15000元现金时,其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激动和喜悦,几度在眼眶里打转的泪水止不住夺眶而出。

    2007年农历正月14日,赵女士在山东威海被一辆摩托车撞倒,头部受伤入院治疗,其交通事故理赔款及在河南省襄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款由其丈夫冯某领取。后双方因家务锁事导致感情破裂诉至河南省襄城县法院,经依法判决判令冯某返还赵女士1500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未能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女士于2009年11月27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自从事故发生后,赵女士神经衰弱,脑力迟钝,行为难以自控,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为治愈女儿的疾病,他们东奔西走,化掉了家中所有积蓄,负债累累,病情随着治疗一天比一天好转,但医生告诫如果不继续有效治疗,会前功尽弃。

    案件立案后,执行员王运东同志通过走访调查得知,冯某长期在外务工,具体地址不祥。为使案件早日执结,执行员多次做冯某亲戚朋友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配合法院,尽快找到冯某到法院履行判决,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2009年12月14日上午,冯某到襄城县法院执行局,面对着威严的法律,他自知理亏,表示三天内一定履行法院判决,细心的执行员记下了冯某的电话号码。可从此之后,冯某再也没有出现,因一时找不到冯某,案件陷入僵局。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同枕眠。老冯,美满的婚姻既有温馨、浪漫和甜蜜,更有义务、责任和付出。你们俩结婚都好几年了,就从这份姻缘来说,现在她身患重病,你应该帮助她渡过难关,何况法院已经判决完了......”执行员王运东同志不厌其烦地一次、两次、三次......与冯某通话,从情理法方面做其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连续十五次真诚而耐心的通话终于打动了冯某的心,他托亲戚将案件款送到了法院执行局。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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