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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襄城县法院“四项要求”助推新闻宣传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0-02-08 10:22:49


    河南省襄城县法院新闻宣传工作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思路,充分发挥全院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借助各类媒体和信息渠道,宣传审判工作中的做法、经验和成果,展示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全面回顾和认真总结过去一年新闻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该院结合实际精心谋划新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更高要求,力争再创佳绩,续写新的辉煌。今年该院明确“四项要求”助推新闻宣传工作开展:

    一是围绕大局。紧紧围绕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上级法院中心工作、新闻宣传工作要求及本院实际,坚持正确导向,把宣传效果放在首位。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中心,把握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等工作大局,采取多种形式,强力宣传造势,为推进和谐平安襄城建设,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落实“三贴近”。注重突出宣传工作的侧重点、热难点、制高点,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前瞻性,切实把“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要求贯穿到新闻宣传工作的各个方面。尽可能多的选择一些百姓关注的、经常遇到的与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涉法问题。通过对最具代表性、典型性和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分析,充分运用媒体、网络等有效载体,积极做好对外宣传工作,把法律法规内容融入形象化、艺术化的表现形式之中,以事喻法,以案释法,以艺示法,使人民群众通过耳闻目睹,增加教育的吸引力,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增强社会道德与社会舆论的约束力,真正使人民群众遵纪守法,有序维权。同时善于挖掘好人好事加以宣扬,从而激发法院干警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不畏艰辛、干事创业的热情,营造一种“干在平时,争在平时”的良好社会氛围,永葆法院队伍奋发向上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

    三是全员参与。开创人人搞宣传、人人爱宣传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全院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多渠道、全方位形成宣传网络。院党组切实把宣传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它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配齐人员、配强设备,形成了以院领导带头、专职人员为龙头、兼职宣传员为骨干、人人参与的法院宣传队伍大格局。

    四是争先创优。在去年被评为“全省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全院干警的荣誉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创优意识、标兵意识,鼓励大家多动手、多动脑,多投稿,投好稿,努力在寻找新闻点、挖掘深度、采用层次上下功夫,要把“出精品、争一流”渗透到每一宣传稿件上,不断提高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使新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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