鄢陵法院为深入贯彻全省法院第七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决定从审判工作的实际出发,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以辩证的观点和科学发展观的态度分析研究审判工作,提出强化四种意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公正意识。从审判理念上明确审判工作与法官职责的深刻内涵,以程序和实体的公正为基点,强化各审判环节上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并在审判作风上要实现司法为民宗旨,做好便民、利民、亲民工作,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廉洁意识。从思想上提高对廉洁勤政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廉洁勤政与司法行为、公正司法的统一性,从加强思想教育,提高干警思想素质入手,从严格落实各项禁令和规章制度做起,倡导"艰苦奋斗为荣,骄奢淫逸为耻"优良传统,进一步做好反腐败工作,以加强队伍思想建设,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提高廉洁勤政意识。
三是质量意识。为进一步提高法官的审判质量意识,一方面通过业务培训、听庭评议和错案追究等多种途径,提升法官审判能力;另一方面把好立案、案件审理和卷宗质量三个关口,以合理有效的规章制度规范法官的审判行为,促进审判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四是效率意识。一是要求法官认真履行审判职责,科学、合理、合法的审理每一起案,确保在审限期内审结案件;二是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基础上,运用合法、灵活、有效的审理形式,提高审判工作效率,缩短审理期限,以节约诉讼成本,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