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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法院学习“十条禁令”提出“六点要求”整顿干警思想作风

  发布时间:2010-02-25 04:38:48


    2月21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印发《通知》要求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省高院出台的“十条禁令”。同时院党组以学习贯彻省高院的“十条禁令”为契机,召开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动员会,安排部署新的思想作风整顿工作,并在会上提出六点要求:

    一是克服厌烦思想。以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根本,坚决防止思想作风整顿过程中产生的不良情绪,用非比寻常的力度搞好这次活动。

    二是科学统筹安排。以活动促工作、促队伍为目标,各部门、每个人都要结合自身实际,根据上级和本院部署,科学安排,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三是深入查摆问题。以不护短、敢亮丑的勇气,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清查、大整顿”活动,不论案件大小、不论矛盾难以、不论问题轻重,都要澄清体系、排队归类。

    四是全面解决问题。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对每个问题都分析原因、寻找出路、圆满解决,不准再留到以后解决。同时,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对不作为、乱作为者,严肃追究责任。

    五是建立长效机制。以长期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出发点,认真总结活动中的做法、经验、成果和体会,用制度固定下来,让大家学习、遵守、执行、既提高“执行力”,又杜绝再犯类似问题。

    六是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高院出台的“十条禁令”。进一步加强学习,将“十条禁令”的内容在机关大厅电子显示屏上挂一个星期,使职务廉洁观念入脑入心,同时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对违反“十条禁令”的干警,一经查实,坚决查处。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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