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中院举办培训班学习《侵权责任法》
作者:胡琰峰 陈艳玲 发布时间:2010-02-26 10:34:06
《侵权责任法》将于7月1日起施行。2月24日-25日,许昌中院举办《侵权责任法》培训班,培训班由中院资深法官主讲,全市法院200余名法官参加培训。
培训班结合司法实践,对《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意义、适用范围、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责任主体以及特殊侵权情形的法律适用作了详细讲解,并对《侵权责任法》的法理基础作了较为深入的剖析。
参加培训的法官一致认为,通过培训,他们对《侵权责任法》有了更为准确的理解,这有利于全市法院在审理侵权案件中统一司法裁判尺度,维护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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