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上午,鄢陵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在会议室集中学习中院廉政会议和县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内容。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马克英首先宣读了许中法〔2010〕10号、11号、12号文件,并传达了许昌市中级法院院长梁开生在全市法院廉政会议的讲话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黄松有违纪违法案件的警示教育材料》。
党组书记、院长时颖将县人大十三届四次会议情况向与会党组成员做了通报,他指出2009年鄢陵法院把审判工作、调节工作、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与全县的经济建设、社会稳定等工作紧密结合,取得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一等奖,全市法院系统绩效考核第一名的可喜的成绩,受到与会代表的高度赞扬,法院的工作报告也全票通过。全体干警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最后,时颖院长又对2010年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他要求,全院干警要围绕“单项工作争第一,全面工作创先进,保持荣誉,争创全国优秀基层法院”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各项工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扎实开展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各部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认真对照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维护司法廉洁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查找本部门及个人身上存在的党性不强、党风不正、党纪松弛等问题,要狠抓落实,制定整改措施使全体法院干警都能从黄松有身上吸取深刻教训,防微杜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