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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法院九项举措集中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02 10:14:18


    新春伊始,禹州市法院决定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这是该院关怀农民工切身利益、关切新农村和谐建设,服务大局的又一新举措。

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禹州市法院推出九项举措,着力解决关系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

    一是开通立案绿色渠道,实现快捷立案。采取“电话立案、预约立案、网络立案”等形式,方便农民工立案,对书写诉状困难的,联系相关人员为其代谢诉状,对家境贫困没有能力缴纳诉讼费用的,按照规定实施减、免、缓。对被告人无力赔偿、经济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丧失执行能力、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

    二是成立“农民工案件”合议庭,实现集中办案。从各业务庭抽调熟悉农民工案件的一线资深法官,成立专门的“农民工案件”合议庭,对涉及农民工的案件集中办理,保障效果好、效率快。

    三是为案情清楚,但当事人农民工无能力担保的案件,依法免除农民工的担保责任,为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畅通渠道。

    四是农民工申请调查取证符合法律规定的,第一时间为农民工调查收集证据,保证农民工不因证据原因而不能及时维权。

    五是加大涉及农民工案件的调解力度。按照“调判结合,以调为主”的工作方针,大力开展调解活动。对有条件的案件,尽可能多地使用调解、协调、和解的方式来处理,促使当事人握手言和,实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的促进农民工之间、农民工与其他群体之间的和谐关系。

    六是坚持“马锡五审判方式”,采取巡回办案、就地办案等灵活多样、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最大限度的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七是建立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联合执行机制,通过媒体曝光、悬赏执行、交叉执行、提级执行、执行会战等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

    八是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使关系农民工利益的案件情况能够做到及时上达,保障上级机关可以统筹把握、全面部署。

    九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充分利用传统的电台、电视台和纸质媒体以及现代科技的网络媒体,注重正面宣传,注重合理引导,把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宣传好,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民工的良好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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