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河南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的有关要求,鄢陵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作用,出台五项措施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省高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鄢陵县法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成立了以时颖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在民一庭设立活动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为确保活动的扎实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前提保障。另外,为了提高广大农民工的维权意识,鄢陵县人民法院的全体干警纷纷走上街头,利用三天时间深入到鄢陵县的名优花木生产科技园区、箱包工业园区、金汇工业园区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工厂企业中,将印制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维护农民工权益的二千余份法律宣传彩页发放到广大农民工的手中,与广大农民工进行面对面的谈心交流,讲解法律知识,真诚地询问广大农民工遇到的困惑和法律难题,耐心地讲解在工作岗位以及签订劳动合同时享有的民事权利,引导他们在遇到困难时,如何运用行政、调解、仲裁、诉讼等程序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并把印有联系电话、立案电话、监督电话的便民服务卡发放到农民工的手中,这一做法受到广大农民工的欢迎。
二、做好排查立案工作。河南省法院“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清理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鄢陵县人民法院涉案的相关庭室迅速开展了涉及农民工案件的专项排查、梳理工作,全面掌握涉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基本情况,根据不同情况制定不同的解决方案,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对于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优先立案、审理、执行;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天立案,当天移送,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尽量简化程序,缩短时间,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可根据申请,依法减、缓、免交诉讼、执行费用。
三、做好源头治理工作。为全面掌握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及时把握案件可能引发的各种不稳定问题和苗头,确保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鄢陵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时颖同志带领党组成员亲自深入企业、园区就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改善农民工工作环境等问题等与其领导、负责人谈心交流,充分发挥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积极作用。
四、做好机制创新工作。活动开展以来,鄢陵县人民法院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把好的做法和措施固定下来,坚持把这项走访活动深入化、经常化,并作为一项机制长期实施下去。同时,通过进一步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调查研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有效预防该类案件的发生;建立完善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于审理和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主动与政府沟通,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宅和城乡建设、信访、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就地立案、就地审判、就地调解、就地结案。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对已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优先安排人力、物力,依法尽快执行,力争一个月内全部执结,不留积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