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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法院三项举措贯彻省高院“十条禁令”

  发布时间:2010-03-17 15:57:44


    为严格贯彻落实省法院“十条禁令”,禹州市法院推出三项举措,全面安排部署相关事宜,保证“十条禁令”内化于心、外践于行,确保队伍公正严明、廉洁自律。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禹州市法院强调“十条禁令”是法院今后工作中必须恪守的铁纪,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紧迫性,结合自身实际自觉履行。禹州市法院专门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贯彻十条禁令的各项工作,确保禁令人人皆知,时时牢记。

    二是广泛宣传,公开承诺。禹州市法院在报纸、电视台、法院网站等媒体公开廉政热线、邮箱及“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在立案大厅醒目位置设置“十条禁令”宣传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禹州市法院还将“十条禁令”列入本年度各部门的廉政承诺书,由干警本人向本部门做出遵守“十条禁令”的落实情 况,并纳入绩效考评。

    三是强化督导,严格追究。禹州市法院成立由监察室、办公室组成的督导组,对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弄虚作假、搪塞应付的通报批评,对违反“十条禁令”者,一律现停职检查,再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部门责任人、主管领导的党政纪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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