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动态 -> 法院要闻

鄢陵县法院六项措施落实“五个严禁”

  发布时间:2010-03-18 09:35:29


    鄢陵县法院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五个严禁”规定,制定六项措施,打造廉洁机制,杜绝违法违纪行为,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全面推进法院工作进一步发展。

    一是加强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等教育活动,采取多样的灵活的形式,突出抓好队伍思想政治建设。按照“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要求,以提升人员思想政治素养、责任心和使命感为基点,强化廉洁、形象意识,牢固树立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培育学先进、赶先进、超先进、争上游、创一流的良好氛围,以过硬的思想道德素养和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信任。

    二是完善廉政工作机制。党组与各庭负责人、各庭负责人与庭室人员签订“五个严禁”和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根据各自岗位,分别作出廉政承诺。干警之间及时沟通情况,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三是定期开展回访活动。抽取一定比例且具有代表性的案件,特别是上级领导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的案件或信访案件,指派专人负责回访,从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入手,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与反映,并及时反馈或改进。

    四是主动征求意见建议。通过征求人大、纪检、政法委、信访部门和上级法院的意见建议及召开各方面参加的座谈会等形式,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改正不足。

    五是加强执行廉政文化建设。打造廉政文化建设体系,坚持物质文化建设和精神文化建设并举,创新廉政教育方式,防止生硬、教条的措施,倡导喜闻乐见的方式,通过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经验座谈会、廉政专题演讲比赛等活动,使干警乐于参加廉政教育活动,真正使廉洁成为自觉行动。

    六是畅通廉政举报途径。完善监督方式,设立举报信箱,向群众发放廉政监督卡,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对存在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及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的人员,经举报查实,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刘铁良    


关闭窗口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中段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929115  
您是第 61309431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