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县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法院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主体活动,重点突出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统一,认真服务于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大力宣传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新成绩、新做法,为各项工作的开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由于院党组对宣传工作高度重视,措施得力,全院宣传工作状况良好,大部分庭室和干警都能够认识到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能够积极参与到新闻宣传工作中,但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宣传科工作人员写作水平低,写作思路不开阔,文章立意不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二、基层法院级别低,与媒体沟通难度大,省报驻许昌记者对基层法院的宣传工作不够重视。
三、个别庭室对思想宣传工作抓得不紧,甚至认为宣传工作是虚的,只要搞好本职业务工作就行,没有从全局、全面去反映工作,提高法院工作的影响力,导致宣传效果不明显。对典型案件和重要宣传工作,在规模和深度上不足,案件宣传稿件质量不高。国家级主流媒体采稿数量比例偏低,消息、案例类豆腐块文章占有较大比例,有影响力的宣传稿件数量少。
为解决上述问题,扭转现状,建议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对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二、省院和中院不定期地到基层法院进行工作指导调研。
三、中院帮助基层法院与国家级刊物进行沟通协调。
四、中院定期对基层法院下达一定时期的宣传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