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8日召开的鄢陵县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上,鄢陵县法院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先进单位,奖励人民币10000元;3个庭室和5名同志分别被表彰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2009年,鄢陵县法院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主动服务企业和园区建设,努力完成责任目标,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061件,依法审(执)结3053件,结案率为99.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100%,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7%;全年各类上诉案件54件,上诉率为1.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个百分点。立案范围进一步扩大,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调处纠纷能力进一步增强,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全年无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无赴省赴京上访案件,为全县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发挥了应有作用。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