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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农民工 快审快结 追回劳务费 众人称赞

  发布时间:2010-03-30 11:22:50


    3月15日,鄢陵县法院民一庭成功办理一起农民工讨要工资案件,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7年被告邢永杰承建高速路工程期间,雇佣原告贺占军、贺保军、贺全胜、贺保清、贺保进为其施工,工程结束后被告分别欠贺占军、贺保军、贺全胜、贺保清、贺保进劳务费1220元、1500元、600元、2193元、1960元,共计7473元,并向五原告分别出具有欠条和凭条。五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2010年2月5日来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给付拖欠的劳务费。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立即深入被告邢永杰村里、家中调查案情,与其父亲、妻子见面沟通,通过入情入理的工作,他们表示愿意配合法院解决问题并将被告邢永杰的电话号码告知了法官,经过电话联系,邢永杰也认可欠原告方工资,但近期不能回来,一定积极想办法还款。3月10日,法院缺席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依法判决被告邢永杰偿还原告贺占军、贺保军、贺全胜、贺保清、贺保进劳务费1220元、1500元、600元、2193元、1960元,共计7473元。

    为有效化解矛盾,让农民工工资及时得到兑现的角度,始终把调解贯穿到审理的每一个环节,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促进和谐”。判决送达后,法官又向被告父亲及妻子释法析理,被告邢永杰的妻子王某终被法官的工作态度所感动,3月15日主动将拖欠五原告的劳务费7473元送到了法院民一庭,当天五原告收到了法官转来的7473元钱,连连称赞法院给他们排了忧、解了难,是群众信赖的好法院。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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