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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法院“四到位”服务“三农”建设

  发布时间:2010-04-07 11:26:17


    鄢陵法院始终坚持高效原则,把妥善处理好涉及农村、农业、农民利益的“三农”案件作为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四到位”的措施,推动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一是法律服务到位。以“基层组织、乡镇园区、农村群众”为法律服务的三大层面,积极开展“审务进乡村、送法入基层”系列活动,为基层解决现实的法律盲区。

    二是司法救助到位。对涉及劳务合同、拖欠民工工资、“三养”案件及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困难群众的案件,实行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和优先执行“四优”机制,依法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避免困难群众生活陷入困境。

    三是案件执行到位。将被执行人划分为具备履行能力、具备部分履行能力、暂无履行能力三类,因案施策,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

    四是信访工作到位。对涉农上访老户和有上访苗头的案件定期梳理,建立台账,积极走访,包案到人,确保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刘铁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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