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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推行法院法官寄语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08-05-09 11:15:54


    从去年开始,襄城县法院办案法官在作出判决、裁定时,另外附上一篇从公共道德和善良风俗方面对当事人的劝解之言。法官寄语促使当事人从心理上和情感上接受判决结果,达到案结事了、停访息诉的目的。截止目前,该院发送“法官寄语”783篇, 275起案件调解或撤诉结案,23起有上访苗头的当事人得到稳控。

    一、寄语坚持有理有据、情理交融的原则。寄语以解惑答疑、因法析理为目的,深入浅出、言简意赅,从法律和道德两个方面对当事人进行劝导,促使当事人真正接受裁判结果。

    二、采取措施规范“寄语”行为。每篇法官寄语须经过审判长、庭长、主管院长“三级”审查、把关,使每篇寄语都能在合情、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形式灵活多样。法官寄语不拘泥于书面形式,还利用手机和小灵通编发短信的功能、电子邮件、公告等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发挥法官寄语的积极作用。

    四、建立长效机制。为巩固活动成果制定了《襄城县法院法官寄语实施细则》,细则从法官寄语的适用范围、制作形式、审批程序等做了具体细致的规定,使之长期化、制度化。

责任编辑:孙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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